今天贴点俱乐部当初的一些内部章程:
同人电子竞技俱乐部外出比赛守则
为了保证俱乐部所属各项目运动员能够以最佳状态参加国内外赛事,严肃俱乐部纪律,同时树立俱乐部形象,特制定此规则。
一、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出差时间,必须在领队规定时间内登车(机,船)。延误者将视情节扣除当月绩效分1-5分。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俱乐部无法完成比赛任务,责任人除承担本人全部差旅费用并连续三个月扣除当月20分绩效分。
二、运动员外出比赛必须严格遵守俱乐部出差管理规定,听从领队统一指挥,统一行动,如违反规定,将扣除当月绩效分5-10分。
三、运动员入住宾馆后,必须严格遵守宾馆的管理规定,如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罚,除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外,将扣除当月绩效分5分。
四、运动员就寝时间为晚11点前,领队或主教练将负责检查。如发现有逾时未归,并不能给予适当解释者,将扣除其当月绩效分10分,其所在队伍队长绩效分5分。如逾时未就寝,将扣除其当月绩效分5分。
五、运动员外出比赛期间,不得在宾馆留宿非俱乐部人员,违者将扣除当月绩效分10分。
六、运动员外出比赛期间,不得在宾馆留宿异性,违者将给予扣除当月工资直至开除的处分。
七、运动员外出比赛期间,不得在旅途中及宾馆进行饮酒、赌博、嫖娼等行为、违者除将承担所造成相关责任外,一经发现,将给予开除处分。
八、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,原则上与对手进行礼节性握手,不得侮辱、挑衅对手,违者将视情节扣除当月绩效分1-5分。
九、运动员在赛事结束后,需在第一时间返回俱乐部,不得私自离队。特殊情况须报经俱乐部经理批准。违者将扣除当月绩效分10分,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扣除50分至开除的处分。
十、运动员在得到领队批准前,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。接受采访时如言辞部当对俱乐部形象造成损害的,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扣除绩效分5-10分的处分。情节特别严重者,将给予停薪,将薪,直至开除的处分。
十一、队员比赛期间如果与对手、裁判发生异议,需由本队队长报领队,由领队出面协调。队员本身不得私自与对手裁判进行交涉。因私自行动对比赛造成影响的,将酌情扣除绩效分1-10分。
十二、比赛结束后如无比赛任务,需立即到领队指定地点集合,不得私自离开赛场。如特殊情况,需报经领队批准。违反规定者,将给予扣除绩效分5—10分的处分。
十一、以上规则、俱乐部领队、主教练、各项目队长必须带头执行,如有包庇行为,将给予扣除月绩效分10分至开除的处分。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 » 荣耀与激情的泡沫 竞技圈里的那些事
忍住寂寞终于看完了这50业 哎! 历史为啥总是 惊人的相似 捏?
我日吖..终于看完了..
后面几页有些排版的问题.
不过写得真他妈的n4吖!
写得真TMD的棒
天涯的老帖了
这么长
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页码都没有区别
天涯看过了,转得恁辛苦吧
那到没有.直接复制而已.就是实在没耐心看下去.幸好以前看过很大一部分
疯掉了.50页!!!
50页。。。怪怪!!